當超過執行價格時
进这种买进期权,是因为他对股票价格看涨,将来可获利。购进期权后,当股票市价高于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时(未含佣金),期权购买者可按协议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购买股票,然后按市价出售,或转让买进期权,获取利润;当股票市价在协议价格加期权费用之和之间波动时,期权购买者将受一定损失;当股票市价低于协议价格时,期权购买者的期权费用将全部消失,并将放弃买进期权。因此,期权购买者的最大损失不过是期权费用加佣金。 當超過執行價格時
看涨期权就是指赋予持有人在一个特定时期以某一固定价格购进一种资产(既股票,外汇,商品,利率等)的权利。股票看涨期权的价值取决于到期日标的股票的价值。如果到期日的股票价格价高于执行价格,那么看涨期权处于实值,持有者会执行期权,获得收益;如果到期日的股票价格低于执行价格,那么看涨期权处于虚值,持有者不会执行期权,此时看涨期权的价值就是0。
看涨期权是这样一种合约:它给合约持有者(即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从对手手中购买特定数量之特定交易标的物的权利。这个约定的价格称为履约价格,通常用“X”来表示。把交易对手称为期权的卖方。期权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美式期权的买方可以自期权契约成立之日起,至到期日止,这一期间内的任一时点,随时要求期权的卖方执行合约。而欧式期权的履约时间只有到期日当天而已,其被要求履约的机率远低于美式期权。
由于期权合约上书写的交易标的物不同,看涨期权可以是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权、外币期权、商品期权,也可以是利率期权,甚至是期货合约期权、掉期合约期权。
看涨期权让买方可以享受未来按约定价格购买特定交易标的物的权利,而没有相应的义务。当市场价格高于“X”时,买方要求卖方履约,以“X”价格买入外汇;而当市场价格低于“X”时,买方则放弃此一权利。期权买方购买外汇的价格不会高于“X”,而在远期交易中,不管将来市场价格如何,交易的价格都是约定的“X”。
看涨期权给予其所有者在某一特定日期或在此日期之前以特定的执行价格购买某种资产的权利。例如,一份执行价格为85美元的Exxon股票10月份到期看涨期权给予其所有者在10月份期满或到期之前以85美元的价格购买Exxon股票的权利。每一份期权合约可用来购买100份股票,其价格是以一股标的股票为基础标明的。期权的持有者并不一定要执行这种权利。只有当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超过执行价格时,期权的持有者才会行使这种权利。
当市场价格超过执行价格时,期权的持有者可以按执行价格购买资产,并且从市场价格和执行价格的差额中获利。否则,期权将不会被执行。如果期权在到期日之前不被执行,它就会自动到期并且不再拥有任何价值。因此,当股票价格上涨知,看涨期权可以提供更大的利润。它也因此代表一种牛市的投资工具。 看涨期权的定价公式
B-S模型是看涨期权的定价公式,即:
C=S•N(D1)-L•E-γT•N(D2)
C—期权初始合理价格
L—期权交割价格
S—所交易金融资产现价
T—期权有效期
r—连续复利计无风险利率H
σ2—年度化方差
N()—正态分布变量的累积概率分布函数 看涨期权举例
权利,收入5美元。2月1日,铜期货价上涨至1905美元/吨,看涨期权的价格涨至55美元。A可采取两个策略:
1.行使权利
A有权按1850美元/吨的价格从B手中买入铜期货;B在A提出这个行使期权的要求后,必须予以满足,即便B手中没有铜,也只能以1905美元 /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而以1850美元/吨的执行价卖给A,而A可以1905美元/吨的市价在期货市场上抛出,获利50美元。B则损失50美元。
2.售出权利
A可以55美元的价格售出看涨期权,A获利50美元(55-5)。
如果铜价下跌,即铜期货市价低于敲定价格1850美元/吨,A就会放弃这个权利,只损失5美元权利金,B则净赚5美元。 看涨看跌期权与实值、虚值、两平期权关系
看涨看跌期权与实值、虚值、两平期权关系一览表
内涵价值 看涨期权 看跌期权
实值期权费 有 期货市值>期权履约价+期权 期货市值 两平期权费 0 期货市值=期权履约价+期权 期货市值=期权履约价-期权费
虚值期权费 无 期货市值期权履约价-期权费
按照期权相关合约的买进和卖出性质划分,期权可以划分为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和双向期权。
1.看涨期权。
2.看跌期权。
3.双向期权,
又称“双重期权”。指期权购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的权利金后,获得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商品、期货的权利。投资者在同一时期内既买了看涨期权,又买了看跌期权,这种情况是在对未来价格确定不准时,而采取的一种投资策略。对于买入双向期权者来说,只要价格有波动,就可以从中行使权利获利。但一般而言,这种期权的卖出者坚信价格变化不会很大,所以才愿意卖出这种权利,获得一定的权利金收益。 看涨期权的作用
1,让买方可以享受未来按约定价格购买特定交易标的物的权利,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2,对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看涨期权交易场所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期权,也没有实体的期权交易所。但是老百姓可以通过两种渠道进行期权投资。
1、银行渠道,银行里可以买卖期权。像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银行都有期权交易。
2、国外渠道,可以通过国外一些期权交易平台来进行期权交易,可以通过美国FEX、澳大利亚Trader711等平台进行操作。
當超過執行價格時
TD个人理财服务
TD小型企业理财
道明企业类
其他TD业务
美国理财服务
3 执行价:期权持有人在行使期权合同时买入(指看涨期权)或卖出(指看跌期权) 标的股票时的每股指定价格。
6 卖空:卖空是指卖出卖方不持有的证券,或通过交割卖方借入的证券完成的出售行为。卖空是一种合法的交易策略。卖空者认为自己能够以比卖空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进股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纳斯达克卖空规则(NASDAQ Short Sale Rule)禁止NASD成员在股价跌至或跌破该股票上一次的内部最高出价时,以低于或等于该股票内部最高出价的价格出售纳斯达克全国市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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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开仓 - 当买入期权建立新仓位时请选择此项。例如,买入多头看跌或看涨期权。
卖出开仓(无担保) - 如果您通过卖空期权来建立新仓位,请选择此项。例如,卖出无备兑看跌期权。
卖出开仓(有担保) - 当通过卖空期权建立新仓位,但有标的股票或其他期权担保时选择此项。例如,卖出掩护性看涨期权。
重大訊息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08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認股
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依據
所設定之績效目標達成率、參酌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經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
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
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500,000股
7.認股價格:以不低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認股權憑
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份,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累計 )
屆滿 2年 60%
屆滿 3年 80%
屆滿 4年 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
過失,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離職(含自願離職、留職停薪、資遣及開除) 當超過執行價格時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
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
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為放棄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
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二)退休(依法令規定之退休)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退休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
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
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為放棄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
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但可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
使時程範圍內特別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三)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於前述
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為放棄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
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四)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
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或
在認股權憑證到期前(以日期較早者為主)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
視為放棄權利。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
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
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或在認股權
憑證到期前(以日期較早者為主)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為放
棄權利。
(五)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
理。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
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一)認股權人因行使認股權獲得股份,而須於任何國家或地區依法律規定繳納任何賦
稅時,此等稅賦,包括但不限於認股權人個人所得稅及本公司代扣繳稅,應由認
股權人自行負擔。
(二)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
以本公司新發行普通股交付;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採先發行股
票後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
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
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證。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
續二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時,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
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
列公式調降價格:調降後價格=調降前價格×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
價之比率)前項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
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
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
(三)本公司於收足股款後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
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普通股。
(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買賣。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
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時,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
得上市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
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
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但遇有無償配股基準日、特別股本變更登記基準日及例行
股本變更登記基準日前後不及二十日的情況,本公司得調整或取消上述例行股本
變更登記作業。
(六)上述(一)~(四)有關認股權人若為境外子公司員工者,得由台灣代理人或代表人
代為執行。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一)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與現金股
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無償配股基準日與配息基準日(以
較晚者)”前之期間。
3.”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
前之期間;或”決定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
分割基準日”前之期間;或”當年度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有償配股停
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有償配股基準日前之期間。
4.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
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
定辦理。
(三)境外子公司員工持有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者,其表決權之行使,除法
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有實質控制或影響公司經營管理之情事,並得委由台灣代理
人或代表人出席為之。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當超過執行價格時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當超過執行價格時
11. 執行價格 65 的買權還有 73 天到期,對應資產在選擇權的壽命期間不付現金。若對應資產價格為 70 ,而且無風險利率為 5.0 % ,美式買權與歐式買權的較低限分別為
因為時間仍要等到到期日,而且題目在問買權,則歐式買權的較低限超過內含價值。在觀念上,投資執行價格其到到期日的需要,並賺取此金額在此期間的無風險利率,此削去 A 與 C 。
內含價值為$ 5.0 0 ;在可選的答案下,歐式買權的較低限須為$ 5.63 。
可應用公式 來證實。在此問題裡,較低限是 0 或 70-65/ ( 1.05 ) 0.2 =5.63 的較大者。
12. 執行價格 75 的賣權還有 73 天到期,對應資產在選擇權的壽命期間不付現金。若對應資產價格為 70 ,而且無風險利率為 5.0 % ,美式 賣 權與歐式 賣 權的較低限分別為
美式 賣 權較低限 歐式 賣 權較低限
也就是,歐式賣權無法實現目前的內含價值,而須等到到期日。此遞延收到出售股票給賣方的收款需要成本。因此,較低限低於內含價值(但永遠不會負數)。削去 B 與 D ,此可應用公式 來證實。本題的較低限為 0 或 之較大者 =4.27 。
13. 相同對應資產但是執行價格與到期日分別為 50 與 90 天及 60 與 120 天的美式買權、在對應資產以 55 出售時,下列陳述何者正確?
陳述 1 :「執行價格 50 的買權為價內而且執行價格 60 的買權為價外。」
陳述 2 :「執行價格 60 買權的時間價值為執行價格 60 買權權利金的比率,超過執行價格 50 的買權之時間價值為執行價格 50 的買權權利金的比率。」
執行價格 60 的整個買權權利金反映時間價值。而執行價格 50 的一部分買權權利金反映時間價值,剩下的就是內含價值。
14. Marla Johnson 以標準選擇權定價軟體定價 Alpha Numero 的賣權與買權。 Johnson 為使用該程式,鍵入電腦選擇權的執行價格、對應股票的股價,估計無風險利率,選擇權到期日及估計對應股票報酬率波動率。軟體程式算出的買、賣權權利金超過當天交易所的實際市價。。下列何者為令人激賞的解釋?
若 Johnson 鍵入過高的波動率估計,則程式跑出來的買權與賣權權利金均會過高。
15. 可在交易所以$ 35 交易的股票,買到執行價格$ 40 的買權,該買權在一年內到期,而無風險報酬率為 10 當超過執行價格時 % ,此買權權利金的較低限為:
D. 若買權為 . 歐式,則為$ 3.18 。
美式買權權利金的較低限是 0 或股價減執行價格後的餘額較大者。
本題的差額是負$ 5 ,因此較低限是 0 。歐式買權的較低限是 0 或股價與執行價格現值差額之較大者。本題的差額是 35-(40/1.10)= 負 $1.3 6 。